劉周密(公民身份號碼:4307**********0080):
曲明月不服被申請人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新西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惠灣公(新)行罰決字〔2025〕316578號)行政復議一案,本機關依法通知你作為本案第三人。2025年8月15日,本機關依法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惠灣行復〔2025〕154號)并通過郵寄方式向你送達,EMS郵政信息顯示“退件封發,(其他)無人接聽”,后原路退回。
因通過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向你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現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復議決定書》(惠灣行復〔2025〕154號)。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本機關提供有效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或前往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地址: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中興南路118號管委會行政辦公大樓行政復議辦公室,電話:0752-5562038)領取《行政復議決定書》。逾期未領取,即視為送達。如你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決定送達(包括“逾期未領取,視為送達”的情形)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