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GGS-2025-005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大亞灣開發區促進制造業、
軟件業、科研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惠灣管〔2025〕51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內設機構,市級有關派出機構,駐灣有關單位:
《大亞灣開發區促進制造業、軟件業、科研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反映。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9月4日
大亞灣開發區促進制造業、軟件業、科研
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的實施方案》(惠市委發〔2024〕4號),推進實施《大亞灣開發區加快經濟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惠灣工委〔2025〕10號),結合《惠州市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惠府〔2025〕8號)《惠州市數字產業基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惠市工信〔2024〕240號),進一步聚集制造業、軟件業、科研服務業發展要素,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世界級綠色石化產業高地和國內一流開發區,助力惠州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制造業提質升級
(一)支持工業企業達產增效。鼓勵企業擴產增量,對工業增加值年增長10%以上且增加值率不低于當年同行業平均水平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按其當年工業產值比上一年度新增部分,增加5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增加10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增加20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增加50億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500萬元。支持企業發展壯大,對工業增加值年增長10%以上且增加值率不低于當年同行業平均水平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工業總產值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500億元的,分別獎勵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支持企業“新升規”,對首次“新升規”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二)支持企業創新創優。對新獲評國家級或省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智能制造試點示范、智能工廠、服務型制造試點示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業設計研究院、節水標桿企業、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等稱號的企業,在市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對獲得國家級認定的再給予30萬元、省級認定的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認定的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萬元的獎勵資金。對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省級重點實驗室,按市級獎勵資金的2:1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二、因地制宜發展新興產業
(三)培育發展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對入駐區內工業園區的人工智能與機器人企業,按租金“先繳后補”模式,主營業務收入或產值首次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年份給予辦公生產場地實際租金的80%一次性補助,次年、第三年產值或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的企業再分別給予辦公生產場地實際租金的60%、40%一次性補助,年度最高50萬元。對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業化投資項目,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不含房屋、土地購置費用),按年度新增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累計最高1000萬元。對自主研發機器人整機、核心零部件,且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當年機器人整機、核心零部件產品銷售收入的5%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最高200萬元;對生產機器人整機或核心零部件產品產值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其當年機器人整機或核心零部件產品銷售收入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0萬元。對開展“人工智能+”場景應用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其采購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產品或服務的年度支出費用2%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四)培育發展半導體、低空經濟產業。對入駐區內工業園區的半導體、低空經濟產業企業,按租金“先繳后補”模式,主營業務收入或產值首次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年份給予辦公生產場地實際租金的80%一次性補助,次年、第三年產值或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度增長10%以上的企業再分別給予辦公生產場地實際租金的60%、40%一次性補助,年度最高50萬元。對半導體、低空經濟工業投資項目,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不含房屋、土地購置費用),按年度新增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累計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對低空飛行器整機研制領域獲中國民航局頒發型號合格證(TC)、生產許可證(PC)、適航證(AC)的企業給予獎勵,其中,eVTOL航空器分別獎勵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分別獎勵15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分別獎勵10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政策有效期內每家企業獎勵最高1000萬元,同一型號同一證書僅獎勵一次。(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五)加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培育。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提質增量,對年營業收入增速達到30%及以上的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按年營業收入增量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0萬元。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提檔升級,對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在市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晉檔升級”獎勵。對提供算力服務的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企業,按其算力服務合同當年實際收入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5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六)支持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發展。對新成長為規模以上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當年營業收入增長20%以上的規模以上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按其營業收入比上一年度新增部分3%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對當年營業收入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1.5億元、2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三、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七)支持孵化載體培育在孵企業。對市級(含)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等孵化載體的孵化企業給予孵化載體房租補貼,入孵后第一年按照實際租金的80%給予補貼,入孵后第二、第三年營業收入增長10%以上的,分別按照實際租金的60%、40%給予補貼,每家入孵企業年度房租補貼金額最高5萬元;全區孵化企業房租補貼總金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當申請房租補貼總額超過100萬元時,依據應獲房租補貼金額占實際總申請房租補貼的比例進行分配。在孵企業首次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按每家企業1萬元標準給予所在市級(含)以上孵化載體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八)支持參加創新創業賽事。對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賽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省賽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市賽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一次性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全區創新創業大賽獎補金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當符合獎補條件的項目申請獎補總額超過100萬元時,依據應獲獎補金額占實際總申請獎補金額的比例進行分配。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不同級別獲獎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給予獎勵,不予累加。(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九)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當年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并獲得惠州市科技局推薦至省科技廳的企業給予補貼,“四上”企業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未達到“四上”企業標準的給予一次性補貼3萬元,上述企業具有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質的再給予一次性補貼2萬元。對首次進入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庫且資質有效期在第一或二年內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并獲認定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貼。鼓勵科技服務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輔導服務,對當年經科技服務機構輔導且獲市級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按一家企業2萬元標準給予科技服務機構輔導獎勵;對經孵化器、加速器、工業廠房、商務辦公樓等載體或科技服務機構培育,且首次進入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庫的,按一家企業3萬元標準給予載體或科技服務機構培育獎勵,單家載體或機構年度最高60萬元。對當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增長10%以上的企業,按當年R&D經費增量部分的1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十)鼓勵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對輸出科技成果的科研院所,按已通過市科技局登記備案的技術合同交易金額的5%享受成果轉化補助,單個科研院所年度補助最高100萬元;對上述與研究院所有技術合同交易的企業,根據實際發生的技術合同交易金額一次性給予企業5%的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財政國資金融局)
四、附則
(一)本措施條款原則上每年申報一次,具體由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會同區財政國資金融局另行制定申報指南。
(二)本措施所指產值、增加值、營業收入、固定資產投資額等均為大亞灣開發區發生數據,工業增加值增速由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核定。
(三)本措施所稱“以上”“達到”“不低于”“不超過”“最高”等表述未作具體說明的均包括本數。獎補條件中設置了對比上年同期增速要求的條款,新增企業上年同期無基數的不予以獎勵。
(四)企業享受本措施獎勵資金的,不得通過更換企業名稱、注冊登記地址或對原業務重新注冊公司翻牌等方式申領,否則全額退回所獲得的獎勵資金。
(五)企業若同時符合市、區其他扶持政策同類優惠條件的,除本措施有明確規定的情況外,按照“從高不重復”“差額補足”原則執行。制造業企業“擴產增量”和“發展壯大”獎勵,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服務業“營收增量”和“首次突破規模等次”獎勵,同一年度按照“從高不重復”“差額補足”原則執行。
(六)企業在申請專項資金時,應簽署承諾書,對于違反承諾的,應按承諾書相關要求主動履行相關義務。資金受理單位將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對獲資助企業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串通作弊、出具虛假報告、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情形的,根據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視情況采取不予核查通過、停止撥付、追回相應資金、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等措施。
(七)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八)本措施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本措施由區經濟發展和統計局會同區財政國資金融局負責解釋。
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網站標識碼:4413900013
備案編號:粵ICP備09027684號 |
粵公網安備
44139902100035號
溫馨提示:為達到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火狐、谷歌瀏覽器,或者IE9.0以上、360瀏覽器7.0(極速模式)
網站地圖 | 您是第 位訪問者